在吴承之朱明新的大事纪上记录着:公安到现场,找不到朱令喝水的杯子,后来是孙维在床下找到的。做案现场全被破坏了。 在朱令父母的大事纪中,摘抄了老公安王补在一九九八年写给公安局长的一封信,对于这次失窃案的疑点做了全面性的梳理。详见: 二次失窃 吴承之想到,在朱令宿舍的神奇失窃案之后,公安把朱令其他遗留在宿舍...
朱令第一次出现铊中毒症状是1994年12月5日晚上,就是从这时起朱令的身体开始出现口服铊中毒的初步反应,也就是说铊毒已被投到朱令的饮食中。这一天距离音乐会举办的日子刚好差一星期。显然,随着音乐会的一天天临近,凶手的心情也变得急迫,他(她)选择的投毒渠道不再是外用,而是内服,为了更直接、更有效地达到其不可...
朱令案发当年,北京公..当年是不是真有那么一位公安局长说过:“放她,她应该用麻袋装了扔黄埔江里”。之类的话啊
破案需要精准简练逻辑..时间,地点,人物是世界上所有案件必须具备的条件。案件发生,过程,结束的过程就是凶手和受害者在时间和地点相交织的过程。动机指引刁爱青在傍晚离校出现在青岛路,同一时间,凶手有一样是有动机的出现在和刁爱青同